今天是: 中医人旗下网站:天下无疾医师执照考试网 医生建站认识中医人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中醫人 >> 新闻频道 >> 维权 >> 新闻频道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食品安全法草案:遭遇不安全食品可获10倍赔偿           ★★★
 
  食品安全法草案:遭遇不安全食品可获10倍赔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重庆时报  时间:2008-4-21 9:37:43 繁体中文


 

 

  据新华社电 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赔偿额度有望提高。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草案明确提出,要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对消费者的赔偿将提高到10倍。

  消费者可获10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草案是在食品卫生法基础上进行修改,并根据修改的内容将其更名而来的。草案第90条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最高处以20倍的罚款

  草案对故意生产经营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物质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主要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其从事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等物品,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吊销其许可证。

  不安全食品将被召回

  草案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发现食品不安全,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或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消费者停止食用该食品。生产者应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记录召回情况。另外,对于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该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群众提意见的几种方式

  1.可以将意见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

  2.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

  3.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站(中国人大网址:www.npc.gov.cn)。

  截止时间:5月20日下午6时。



 

 

相关文章

北大医院7次对孕妇检查未发现胎儿无左臂,被判赔偿
博雅球蛋白致死追踪:死者家属要求院方赔偿
案例分析:没有医疗责任为什么也要赔偿?
震惊!死猪病猪大量流入广州饮食店!
抽查称“相当旺”煲汤料二氧化硫超标10倍
高浓度供氧致盲,北大人民医院赔偿失明男童20万
进入讨论】【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热门图文

昵称:
  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内容:

推荐新闻频道“不能说的秘密”:谁在照看
推荐新闻频道2000元能买真医师执照?!内
普通新闻频道[图文]三聚氰胺蛋白精,竟是中
推荐新闻频道[组图]广西慈善手术存利益困
推荐新闻频道[组图]青年男女集体拍艳照,
推荐新闻频道7岁男孩肝癌晚期,父母忽视婚
推荐新闻频道21位注射奥美拉定患者集体诉
普通新闻频道调查称48.28%的青少年接触过
推荐新闻频道为艾滋妈妈接生,东莞女医生
推荐新闻频道“不能说的秘密”:谁在照看
推荐新闻频道超量使用抗生素致患者8级伤残
推荐新闻频道世界中医本科教育将逐步规范
推荐新闻频道医改试点取消15%药价加成,公
推荐新闻频道[图文]探索求变的改革之路—
推荐新闻频道2008年执业医师考试笔试成绩
推荐新闻频道全国数千医务人员上当,“论
推荐文章[图文]白领妈妈哺乳全攻略
推荐文章关注:2008年执业医师考试各科
推荐文章好玩游戏!看你能坚持几秒
推荐文章2005年中医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普通文章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医
普通文章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医
普通文章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医
普通文章2001年中医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 免责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投资合作 | VIP会员 | 付费方式 | 友情链接 | TOP |
 

本站点内文章如涉及侵犯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欢迎您为中医人的成长献策!

中医人忠告:站点内之医案、用药仅供参考,任何药物的使用都应咨询医生意见!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08 中医人网络 网站域名:Www.tcmer.com 地址:中国·广州